医药分销企业药品召回管理规程
医药分销企业药品召回管理规程
药品召回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。药品流通企业作为供应链关键环节,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。
召回分类
一级召回: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险的紧急情况。
二级召回: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。
三级召回:使用该药品引起健康危害的可能性很小的一般性问题。
召回触发情形
生产企业发起: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发起的召回。
监管部门要求:药监部门责令实施的强制召回。
经营企业发现:流通企业自身发现药品质量问题的主动召回。
客户反馈:医院或药店反馈药品异常引发的召回。
召回流程
信息接收:第一时间接收召回通知,确认召回品种和范围。
紧急停售:立即停止召回药品的销售和出库。
库存清查:全面清查库存和在途的召回药品数量。
客户通知:通知已购该药品的客户配合召回。
药品回收:按规定回收召回药品并隔离存放。
记录要求
- 召回通知和沟通记录
- 库存清查和回收数量
- 客户通知和配合情况
- 召回药品最终处理记录
- 召回总结报告